促进扶贫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产业发展是富民之本。作为开发式扶贫的核心内容,产业扶贫利用“涓滴效应”,对实现贫困人口脱贫,提高贫困户的自身发展能力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产业在乡村发展中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兴旺在20字总要求中居于首位,人们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因此,不论是脱贫攻坚的“产业扶贫”,还是乡村振兴的“产业兴旺”,产业发展都具有基础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他强调,要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继续加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促进产业扶贫,推动扶贫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对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要助力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接续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四个转换”是应然之举。

  实现产业发展目标从短期向长期的转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扶贫产业,重在群众受益,难在持续稳定。脱贫攻坚时期,我们采取了许多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短期目标重在解决绝对贫困,满足贫困户产业参与需要,但贫困群众短期脱贫容易、长期稳定致富难度大的问题也很突出。同时,一些地区倾向于选择短平快的产业扶贫项目,“一扶了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国扶贫产业同质化严重,可持续性较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首要目标,乡村居民共同富裕是要实现的目标。因此,促进扶贫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应实现扶贫产业目标由短期向长期的转变。

  为此,要优化顶层设计,既立足当前,充分挖掘本地生态、资源、区位、历史、文化等优势,探索将扶贫产业打造为“一县一特”“一片一特”的优质高效的富民特色主导产业;同时着眼未来,将产业逐渐融入到各省主导优势特色产业链,打造具有标志性的特色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产业群的集聚效应和富民效应。要动态调整现有扶贫产业项目的进入、退出与转向,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定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不适应市场需求产业项目的淘汰与转向,加大对市场前景较好的扶贫产业项目的后续管理力度,推进产业升级发展,将其重点培育为片区主导特色产业。积极做好扶贫特色产业的风险防控,政府和企业要聘请专业机构、研究人员,利用好大数据平台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研判和预警,科学分析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业态,尽量规避产业发展的风险瓶颈,不断推动基础和前景良好的扶贫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实现产业从单维发展向多元融合的转换

  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兴旺不仅指产业构成的多样性、产业内容的综合性,还意味着产业要素之间的高度关联、形成整体。目前,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但扶贫产业的发展与产业兴旺的要求仍有不小差距。要巩固扶贫成果,推动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应促进乡村扶贫产业单维发展向多元融合的转变,推进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此,要实现扶贫产业链的延伸与融合,依托本地资源、历史、文化等要素禀赋,以培育乡村扶贫优势特色产业为中心,向产业的产前(如育种、育苗等)、产业的产后(如加工、仓储保鲜、物流、销售)等环节延伸,实现农村扶贫特色产业全产业链的健全与融合,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让农民享受产业增值收益。要实现扶贫产业多方面的融合,探索乡村特色扶贫产业与文化、体育、教育、旅游、医疗康养等多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以特色产业为中心的乡村旅游、休闲康养、文化农业、电子商务等互动融合型的现代农业,充分发掘现代农业生产、生活、生态、文化、教育的多元化功能,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要实现扶贫产业多要素的融合,重视技术对特色产业的支撑,强调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对农产品进行再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特色产业与品牌的融合,积极打造“金品牌”“土品牌”,大力开展特色农产品的“两品一标”认证和身份认证管理;推进“扶贫特色产业+互联网”的融合,依托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联动推进扶贫产业产品销售,利用互联网销售新业态,打通“农户到消费者”的直供直销渠道,将产品价值最大程度留在乡村。

  实现产业参与人员由特定向优质的转换

  脱贫攻坚时期,扶贫产业瞄准的对象是乡村贫困人群,主要在于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但由于贫困人群能力有限,为了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一些地方产生了“一股了之”等现象。农户参与分红但不参与经营,乡村特色产业由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经营,农户与特色产业、市场主体之间利益联结松散,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进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篇章,产业兴旺是重点,扶贫产业更需要解决相对贫困,实现乡村共同富裕。因此,首先需要吸纳更多优质人才参与经营,要培育、鼓励一大批有想法、扎实肯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经营,同时引进一批经营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市场经营主体帮助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其次,需要创新利益共享联结机制,紧密联结优质人才要素资源,结合产业特色和地方要素禀赋优势,积极探索创新“企业、村集体、农户”之间多种合作模式,如“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村集体+家庭农场”等。逐步终结“一股了之”的做法,让农户深度参与到产业的生产经营中,按照“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通过经营性收益联结、工资性收益联结、生产性收益联结、资产性收益联结,让农户实现务工得报酬、经营得收入、租赁得租金、入股得分红,积极做大做好乡村特色产业这块蛋糕,在保障外来引进市场主体基础利益的同时,推进利益联结从外来市场主体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转移、从以贫困户为主向非贫困户的延伸,进而将企业、村集体、农民与产业深度融合为利益共同体,激发产业的发展动力。

  实现产业保障从总量供给到有效供给的转换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振兴,而促进现有扶贫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并向产业兴旺转变,产业保障是助推器。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843.8亿元,年均增长28.6%。全国共派出25.5万个驻村工作队、累计选派290多万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到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由此可以映射出脱贫攻坚期间,我国对产业扶贫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促进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保障必不可少,但是要实现产业保障从总量供给到有效供给的转换,一是要加大政策的有效供给。产业扶贫政策要保持总体上的稳定,既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同时重点应该放在乡村特色产业行政审批简化、科学市场监管、税收政策优惠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和政策的有效供给,积极创造产业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二是要重视财政投入有效供给,保持对现有产业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优先安排资金支持符合市场需求的产业,引导聚集各类资金用于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壮大。三是强化金融产品有效供给,积极扩大小额信贷、涉农信贷实施规模,各地要根据地方特色产业设计、提供小额信贷政策,丰富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结合地方乡村特色产业开发、提供适合的各类产业险种,支持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产业化解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四要加强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与现代乡村特色产业相匹配的道路、能源、水利、农业机械化、智慧农业、“互联网+”、物联网、冷链仓储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畅通与外部的信息流、物流、人流、资金流,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硬件支撑。

  当前正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要紧抓产业振兴,多措并举,构建机制,促进现有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扶贫产业向产业振兴的转变,接续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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